吉林省经济委员会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 件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服装协会
吉经济轻纺联[2007]606号
关于举办2007年度吉林省服装十大品牌
展示推介会的通知
各服装企业:
为振兴吉林省服装产业,展示吉林省服装品牌,开拓和繁荣吉林省服装市场,提升吉林省服装产业水平和品牌知名度,让吉林省服装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经研究商定于2007年8月26日在长春新天地购物公园举办2007年度吉林省服装十大品牌展示推介会。为此,在展示推介会之前,首先要评出吉林省十大服装品牌。并在评出的十大服装品牌中再评出一个最佳服装品牌。要求有品牌的服装企业,积极报名参加评选。
一、 报名条件:
(一)必须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企业和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该企业品牌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度、满意度和认知度。
(三)该企业品牌必须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批准的商标。
二、报名时所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一)该企业品牌近三年来的产量、销售量、销售额报表。
(二)该企业品牌近三年来利润、缴税报表。
(三)该企业品牌近三年的广告推广费用总额(广告费发票复印件)。
(四)该企业品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五)该企业品牌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服装
每个企业提交评审的服装最少不低于5套,最多不超过10套。规格、男装180/100(腰围80cm臀围98cm)、女装176/84(腰围64cm臀围88cm)。
四、报名方法:报名企业将报名费、提交的书面资料和服装于8月20日前一并交到长春市服装学校(一中专)。
五、报名要求:各单位要确保所报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评选上的十大品牌企业。若发现虚报,假报,将取消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六、报名时间:截止2007年8月20日前。
七、评审办法:主办单位成立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将邀请省公证处监督评选全部过程。对评出的十大服装品牌和最佳服装品牌由主办单位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服装协会,共同颁发证书和铜牌。
八、宣传推介:为提高吉林省服装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吉林服装产业水平,让吉林服装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对评选出的吉林省十大服装品牌除在长春新天地购物公园展示外,组委会特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纺织报、中国服饰报、中国服装网、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新文化报、城市晚报、长春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服装协会
二OO七年八月六日